股票市场是一个需要长期持有的市场,投资者需要有耐心和毅力,不断学习和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才能在市场中获得长期的稳定回报。接下来,紫薯财经带大家认识并深入了解中奥地产资金链断裂,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所遇到的难题。

盘点常州这两年已死或将死的房产开发商

盘点常州这两年已死或将死的房产开发商

答:如今的房地产已成为大鳄争食的年代,中小房企的生存境遇愈发艰难。回顾近几年常州房地产市场,已不下10家房企已死或者将死。

1、矛盾由来已久的常州世纪园城

世纪园城,常州本地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项目经发区御景澜湾,作为较早的已死房企,自开工建设来就和工程队存在矛盾,终于在2013年因拖欠施工队4000万元工程款和800万元工人工资激化矛盾,停工查封,至今没有下文。

2、昔日盛极一时的华光地产

提及华光地产,相信常州人无人不知,曾经因“银河湾”系列产品出名的中国地产百强企业,昔日辉煌一世,在房地产凶猛发展的时期,在常州、南京、无锡等多地疯狂拿地,也曾因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而被政府收回地块,但依然逃不了破产之路。

常州多个项目停工至烂尾,最终于今年8月被判破产。有业内一直认为,华光的破产是基于开发商疯狂拿地,以致资金链断裂而退出市场。

3、定位失败的泰和置业

华光地产破产不久,常州泰和置业也宣布破产,其实说起这个开发商,似乎大多数常州人并不很了解,开发项目泰和之春,位于天宁区凤凰新城附近,而这一版块至今还未发展成熟,但项目自拿地起就定位高端住宅,交通不便、商业空白、房价较高,说实话仅这三点原因就决定了最终走向破产之路。

4、申请破产却被拒之门外的金桥置业

金桥置业,虽然是常州本土房企,但在无锡、江阴也开发有项目,也算的上是走出家门的本地房企。在常州开发美林湖水岸枫情和美林湖别墅项目,据小道消息称,早在2014年开发商就申请破产清算,直至2015年二季度欠税达5000万元,而也早在2014年,开发商就已经破路,目前房源也是被查封,依然没有宣判。

5、“一房多卖”处于将死状态的凯悦房产

凯悦中心,地处市中心绝佳地理位置,却也难道烂尾的厄运。据悉,凯悦中心位于怀德路劳动路交汇处,地铁1号线沿线,本该在此地理位置热销、或成为地标的项目,却因与小额贷款公司网签的房源二次发售而被曝光,成为唯一“一房多卖”的将死房企。

据获悉,在一房多卖的前提下,凯悦还曝出存在债务纠纷,工程也已在9月之际停工,目前听到项目最多的新闻就是业主维权的呼声。

6、或死而后生的永红置业

上书房,开发商为永红置业,也属于本土房企,上书房的烂尾事件曝出是在今年6月中旬,也是由业主发现项目停工长达半年之久后维权引起关注,在当时事件曝光后,业主就透露,上书房开发商永红置业已濒临破产。

但是在10月初,项目维权引发政府关注,永红街道联合工作组对开发商进行了全面审计和重点监管,并承诺,复工资金2015年10月到帐,10月底11月初确保复工,但是至今,记者也没有听到项目死而后生的消息。

7、无声中破路烂尾的东方尚院

说起这个项目,小编可谓是记忆犹新,项目和新城香溢俊园同处天宁区五角场附近,而两大项目命运却是大相径庭,目前香溢俊园处于热销中,而东方尚院早已破路烂尾。

依稀记得,还是2014年初秋,小编还曾到项目售楼处参加活动,而从当时看来,似乎一切正常,时隔仅一年时间,东方尚院也已经处于将死的楼盘了。

8、交付一拖再拖的龙德置业

龙德花园,地处常武路与长虹路交汇处,原本定于2013年10月底交付,但在10月初项目发了一则通知,说因施工方的原因而推出交付,就这样项目交付一拖再拖,直至今日,项目也没能交付给业主,网友调侃称:“在交付的路上了,却再也没有了尽头”。

常州这几年已死或正走在死亡道路上的房地产开发商日渐增多,从这些开发商破产或者停工的种种原因可以看出,随着房地产白银时代的来临,日益严峻的资金压力正压迫着地产商的神经,房企的生存压力正逐渐加大。更有专家预言,未来5年来9成中小房企将消失。所以在此,小编提醒购房者,买房是大事,置业需谨慎!

(回答发布于2015-12-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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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红线”压顶 年底房企股权融资大增

答: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房地产行业原有的发展节奏,行业在经历低谷后率先复苏,展现出较强的韧性。不过,在地方调控频频收紧、“三道红线”融资新规穿透式监管下,高负债房企面临较大压力,以期通过加快销售回款、出售资产、股权融资等多种手段降杠杆、降负债。

据同策研究院监测的房企融资报告显示,11月份,40家典型上市房企股权融资总额为256.36亿元,占比23.50%,环比大幅上涨331.2%。在业内人士看来,在“三道红线”之下,未来房企分拆子公司上市、引入战投、转让项目股权等现象将继续增加。

11月40家房企股权融资环比增331.2%

“三道红线”即剔除预收款后的负债率不超过70%、净负债率不超过100%、现金短债比不低于1。以有息负债规模为融资管理操作目标,分档设定为有息负债规模增速阈值,每降低一档,上限增加5%。根据“三道红线”要求,几乎所有扩张迅速、规模较大的房企都不同程度地中招。

众所周知,房地产投资大、周期长,融资是最关键的环节。业内人士认为,围绕房地产行业已经形成了非常大的金融生态。一直以来,房地产和金融相互促进,金融离不开实体,房地产业的发展也需要金融的支持。由此,房企依赖金融加速扩张,甚至出现过度金融化的现象,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三道红线”的出现对于房企来说,无异于“打蛇打在七寸”上。

在“三道红线”压力之下,房企开启“降负”通道,除了加速销售回款之外,股权融资也大幅增加。据同策研究院监测的房企融资报告显示,11月,40家典型上市房企股权融资总额为256.36亿元,占比23.50%,环比大幅上涨331.2%,其中包括恒大集团转让所持广汇实业40.96%的股份,获得148.5亿元,融创服务与金科服务、世茂服务拆分上市分别获得融资折合分别为48.7亿、10.19亿与2.55亿元。国泰君安研报称,股权融资不会增加有息负债,同时可以增厚权益,对改善公司负债水平作用显著。

事实上,在日前举办的“2020年华夏房地产投融资高峰论坛”上,业内人士以财经视角解读“三道红线”下房企的融资逻辑和破局之道。其中,力高地产控股集团副总裁梁婉婵称,“三道红线”促进房企间的股权合作,包括很多金融机构也涉足房企股权投资领域,比如在百强房企之间、房企和金融机构之间、房企和小型地产商之间的股权合作。

“过去金融机构并不愿意做股权投资,因为股权投资要承担市场风险,而是倾向于做债务投资。现在看来,‘三道红线’管理的是有息负债,实际上是债务投资,而股权投资还是获支持的。”中南建设董秘梁洁表示,当房价不再上涨,在“三道红线”约束之下,企业的融资优势没有之前那么有利,即使融资能力再强,有息负债的增加最多就是15%。此时,企业的差异性就更明显地体现出来。比如,运营管理能力强的企业,投资准确度高,周转效率高,能够赢得更多的股权投资。

从这个角度来看,“三道红线”也给一些企业带来了机遇。中奥地产资本运营总经理邓志超就表示,“三道红线”的约束让更多的房企意识到需要进行股权合作,比如在土地市场上,一些企业因此增加了拿地的机会。

原财政部科学研究院mpa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锦州银行非执行董事吕飞也表示,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现金流充沛、产业结构调整到位的企业,是一次难得的开拓市场机遇,可以通过并购获得优质项目。

“三道红线”下房企如何应对融资趋紧?

在业内人士看来,“三道红线”虽然剑指房企高负债,但是目的是为了防控房地产金融风险。潍坊银行投资总监兼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章延文表示,房地产作为一个高速增长的行业,积累了一定的风险。目前监管的指向也是在去金融化,希望住房恢复正常的消费产品属性。“三道红线”的提出并不是打击房地产,而是针对房地产行业负债率过高的现象,要控制负债率的快速提升,防控房地产行业风险的发生。

事实上,今年8月16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就发表文章指出,房地产泡沫是威胁金融安全的最大“灰犀牛”。在11月30日,郭树清在文章中再次提及,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分析人士提出,当前房地产的融资风险需要降下来,以消除“灰犀牛”的威胁。那么,在“三道红线”下,究竟该如何应对当前市场融资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吕飞表示,在当前监管政策环境下,对于此前“粗放式”发展的企业肯定是非常困难的,必然会“临时抱佛脚”,比如找过桥资金补充流动性,降低资产负债率,力求渡过眼前难关,甚至还要处置部分优质资产,加速现金回流,达到监管部门提出的“三道红线”要求,这都是当前一些企业自救的方法。

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钟正生则指出,随着融资监管的加强,房企应加速推盘,寻求通过销售途径回笼资金,而对拿地和新开工应趋于谨慎,需要警惕由此引发的房地产投资波动。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人大国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况伟大直言,开发商需要进行经营模式的转变,由一个金融家变成企业家或者投资者。

对于未来的融资政策预期,钟正生分析表示,当前房地产融资监管处于偏紧的状态,加上“三道红线”这一常态化的监测机制,预计后续进一步大幅收紧的空间有限,毕竟政策大幅快速收紧也会导致房地产过快失速,产生过度波动的风险。

余有昌被抓获是为了什么事

答:市民小吴去年初在市区城北购买了一套中奥邑墅二期的高层房产,没想到这套期待中的新房会成为他全家的一个噩梦:楼盘去年7月就停工了,开发商曾经通过媒体声明,楼盘尽量在元宵后复工,可是至今楼盘依旧没有什么动静,开发商办公所在地也是大门紧闭。此前听说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有昌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拘。和小吴一样作为准业主,中奥邑墅的很多购房人迫切希望得知,中奥公司的专项贷款究竟去哪里了?项目因为余有昌被控制有何进展?

余有昌已被义乌警方刑拘

据了解,中奥邑墅一期工程开发时,就向银行贷款1.08亿元;二期工程又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方式向浙商银行义乌分行贷款2亿元。中奥邑墅二期项目开盘时收到售房款1700万元,尚有大量的资金去向不明。根据浙商银行义乌分行的举报,余有昌私刻了中奥·邑墅施工单位浙江洪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公章及法人代表吴小华私章,私自在金华某银行开户,将浙商银行的贷款专用资金转入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账户藏匿,而真正用于中奥·邑墅的工程款只有500万元,直接造成项目资金链断裂,余有昌涉嫌贷款诈骗罪、职务侵占罪。

余有昌曾经表示,浙商银行的2亿元贷款有5000万元用于湖南一项目的开发,这在贷款之时浙商银行就是知道的。而剩下的1.5亿元,除去返还银行利息等费用以及支付在建工程等费用外,主要用于还高利贷,但余没有提供支付高利贷的银行清单。

对于余有昌所说的“资金链崩断以至于项目烂尾”的说法,洪发公司董事长吴小华强调是站不住脚的,他认为余有昌根本没有诚意将中奥·邑墅停工的房子造上去。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中奥·邑墅项目中,余有昌拿地支付了1亿元,第一期工程款3000万元,第二期工程款6000多万元,停工时已经完成3500万元的工程量,只需3000余万元后续资金就可以完工。他认为,余是虚拟了高利贷,而实际上藏匿了贷款资金。中奥公司除了向社会企业借贷,还向多家银行贷款3.8亿元,加上中奥·邑墅前期楼盘销售收入,足以应付二期工程的后续施工,这其中的大量资金流向,需要有关部门清查核实是否挪用和转移藏匿。

金义两地公安立案查处

中奥公司董事长余有昌此前对外表述,他曾向经营外贸生意的老钱借了5000万元高利贷,本金加利息最后滚到1.1亿元,中奥公司以1.65亿元房产作为抵押,婺城区法院查封了中奥邑墅二期工程,导致楼盘停工。

记者辗转找到了这名债权人老钱。对方明确告诉记者,她和中奥公司不存在高利贷的债务关系。据介绍,她在2008年开始到2012年与余有昌有过资金往来,根据双方协议,由余有昌提供物业担保,借助老钱的外贸平台一起贷款,双方合作贷款协议约定:利息费用由资金使用方各自承担。后因贷款到期,余还不出款,老钱的企业作为贷款方只能代偿,2012年10月31日余有昌出具给老钱夫妇的欠款为1.194亿元。眼看着欠款迟迟不能到账,余有昌提出“买房清欠”,老钱夫妇只能把公司借款转成私人欠款,“买”下了余开发的中奥·邑墅一期87套别墅。可是2012年9月签署购房协议、办理预告登记后,余有昌拒绝按期交房,反而以这些房产涉及“鞍山鸿志商贸公司”等企业诉讼为名,拒不办理房产过户。2014年10月,婺城区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成立,中奥公司交付邑墅一期87套别墅,出具不动产统一发票,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共计1.4亿多元。

老钱向记者出具了去年以来金华市、婺城区两级法院先后驳回的9起诉讼材料。2月4日,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侦大队以余有昌涉嫌“帮助毁灭、伪证”立案,认为“余有昌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展开进一步调查。

有知情人向记者反映,早在2010年,余有昌就在湖南常德,通过银行贷款资金“质押”股权控股公司、掌管公司印章,并吞受贷企业财物。当地12名省人大代表两次联名提交《关于要求公安机关对余某以浙商身份作掩护,诈骗常德四家企业的经济犯罪行为予以依法查处的建议》,要求查处余有昌涉嫌高利转贷犯罪的事实。市区一家房产集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余有昌与其也有资金往来,企业还为余有昌做过担保。当时余有昌信誓旦旦地表示,欠谁的钱也不会影响和他的债务,但实际上余有昌的资金往来还是个谜。

期待真相水落石出

自去年7月项目停工后,为防止项目变成烂尾楼,婺城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多方协调要求各方尽最大努力化解企业危机,保障各方利益。婺城区政府召集项目的贷款银行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建设方浙江洪发建设有限公司善后,2014年8月1日,中奥公司与金华市程兴建设公司等三方达成《委托经营协议》时约定:程兴公司无偿代为管理中奥邑墅项目直至完成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浙商银行、洪发公司都愿意继续支持,齐心协力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

但中奥置业签订托管协议之后,对于项目善后却又反悔,没有履行协议要求的事项。2014年10月8日,婺城区政府以抄告单的形式明确抄告各方:中奥置业作为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责任,盘活存量资产,做好资产保值工作,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区政府将协调司法机关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做好购房户备案工作,并特别强调要对扰乱项目正常运行或恶意、虚假诉讼予以坚决打击。

本报有关《中奥邑墅二期房产何时开工》的报道也引起了婺城区政府的重视。婺城新城区管委会副主任顾晓东昨天告诉记者,政府非常重视中奥·邑墅二期工程烂尾楼善后处理,专门成立解困领导小组,秉承“确保不烂尾”和“确保购房户和民工权益”两点努力解决。“拖欠建筑民工的180万元薪酬已在年前发放完毕,中奥邑墅二期房产被法院查封后,我们本来考虑通过协调债务人等关系处理续建问题,但现在一切都要走法律程序了。对于二期购房户,目前要办出备案增加了新的困难,也面临不少未知数,一旦执法部门让真相水落石出,政府将全力配合做好楼盘续建的协调工作。”

是相关的新闻报导。

房产商资金链断裂跑路,房子烂尾了业主如何去应对呢?

答:1、追回资金

很多烂尾楼的处置方,不管是业主也好,还是地方政府也好,总认为只要把开发商挪走的购房款通过公检法等机关追回来,问题就解决。

我在全国经手了这么多楼盘,到目前为止没有遇到过一个案子赃款得以追回。

我不是刑事律师,但是“退赃”这个事情我确实没遇到过这好事,退赃盖房子。

同时很多业主为了“追赃”,会去做刑事报案,这就触发第二个点。

2、刑民交叉

烂尾楼业主认为,如果能退赃,就解决楼盘的问题,同时,有些业主还认为,如果能把开发商老板“弄进去”,老板害怕坐牢,就会吐钱出来盖房,客观上这个事情不但做不到,而且对后面的程序有影响。

一般在我们代理客户的时候,我们采用的常规手段无外乎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破产、立案,因为法院就这么几个庭,可以说是业主的全部手段,红橙黄绿青蓝紫。

但是民事、执行、破产和刑事之间是互相冲突的,就是法律规定的刑民交叉、先刑后民原则。

五六年前我们在大连做一个烂尾楼最先遇到这个问题,在委托律师之前业主就报案,结果等律师代理的时候,发现没有诉权,法院不给立案的理由就是业主已经报案了,要先刑后民,等公安结案才能给小业主立案。

3、自筹资金

宁可搂着合同回家睡觉,也不要自己直接花钱盖房子。并不是说小业主一块钱也不掏,省这个钱,主要在于没打官司之前,这个钱你交给谁的问题。

如果钱给法院,法院把钱用于复工,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把钱给施工方,或者通过政府给施工方,在法律上这个被续建的房子竣工之前还是开发商的资产,属于用你自己的钱,替开发商把房子“盖大了”。

要知道一个烂尾楼之所以烂尾,就是因为开发商没钱,所以一旦你帮开发商增加资产,你住进去之前其他债主就可以通过法院查封房子。

平时大家在中国社会,经常高看政府,瞧不起法院,总觉得法院是政府下面一个单位,但是在烂尾楼里面,政府说话不算话,法院判决才作数。即便法院判决是政府领导点头才下来的,他也是司法判决,r而就算省委书记批了条子,他依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到了实操层面,一个开发商的受害业主往往就在本地,包括负责项目续建的专班一般也是区政府、区房管住建的领导,但是债主可不见得必须在本地,开发商融资的渠道多种多样,债主可以遍布全国各地,我们15年在三亚的项目,河南法院就执行了这个项目1/3的土地给债主。

这个时候别说是区里镇里的领导,哪怕是海南省长的指示,也不能管到河南的一个基层法院。

所以不管你心里多么不相信法院,但是烂尾楼这事,法院就是管用,进了程序,才能说筹钱盖房,不进程序,哪怕这个钱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能保证不会“二次烂尾”,钱打了水漂。

中奥明日公园爆雷原因

答:“中奥美泉宫”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项目业主单位为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自2006年开工建设,于2009年进行预售。2014年,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全面停工,成为当时杭州最大的“烂尾楼”项目之一。

2015年7月,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新城管委会作为主管部门,向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对美泉宫项目全面复工的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即筹措资金复工续建。然而,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收到通知后,未按照要求组织复工续建,且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拒不配合。

2016年1月19日,良渚新城管委会会同当地公安、国土、城建等部门,对“中奥美泉宫”项目售楼部进行强制腾空,并实施了封闭。

2016年4月12日,余杭区法院对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出售“美泉宫”项目地下车位使用权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出售或者非法转让用于抵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浙江中奥置业有限公司罚金3000万元;以非法出售或者非法转让用于抵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和受贿罪,判处该公司董事长吴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2016年4月25日,“中奥美泉宫”项目售楼部重新开放,并开始接受预约看房。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中奥地产资金链断裂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紫薯财经推荐的方法去处理。